1.錄取順序為:優先入學→第一順位→第二順位→第三順位。
2.同一順位將再依學童設籍(遷入學區戶籍)日期先後排序。
3.同一順位且同一序號(指學童設籍日期相同),若遇學校招生超額時以抽籤方式決定錄取序。